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渝残联发〔2016〕161号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
大户创业就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残联: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补助暂行办法》(渝残联发〔2011〕84号)自实施以来,在促进我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辐射带动残疾人就业创业、脱贫增收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残疾人事业深入开展的新形势和项目资金发放以及管理的新变化,我会对原暂行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0月19日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
创业就业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在创业就业工作中的安置、辐射和带动作用,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加快我市残疾人精准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特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市级扶持500户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
二、扶持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具有本市户籍,且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家庭手工业等的农村残疾人大户业主。
三、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创业精神和能力的农村残疾人。
(二)吃苦耐劳,以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为主,有一定规模。
(三)具有较大影响、有一定代表性,得到当地政府认可。
(四)长期或季节性(每人年就业时间至少在3个月及以上)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5人(含5人)以上,且残疾人劳动报酬不低于每人每天50元。
(五)辐射和带动残疾人家庭10户(含10户,包括安排残疾人家庭劳动力就业)以上,并帮助其做好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四、扶持标准
由区县(自治县)残联根据残疾人种养业大户规模和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按每户2—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五、申报与审批
(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的乡镇(街道)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申请表》(附件1)、《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安置扶持残疾人花名册》(附件2),同时提供安置、扶持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复印件。
(二)乡镇(街道)政府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户的基本材料整理,并在《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区县(自治县)残联审核。
(三)区县(自治县)残联负责对上报大户情况进行审核,并实地考察后,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意见的,由区县(自治县)残联按扶持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
(四)各区县(自治县)残联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经领导审核签字的《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残联,同时,按要求录入中国残联《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登记台帐》。市残联将各区县(自治县)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下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转移支付的依据之一。
六、监督与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种养业大户扶持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扶持办法要求执行。对未按要求执行的,一经查实,将收回扶持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有关责任。市残联将对扶持办法的执行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进行监督。
七、其他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残疾人种养业大户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完善相关扶持措施,明确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补助暂行办法》(渝残联发〔2011〕84号)同时作废。
附件:1.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申请表
2.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安置帮扶残疾人花名册
3.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残疾类别等级 |
|
|||||||||||
残疾人证号 |
|
|||||||||||||||||
家庭地址 |
|
联系电话 |
|
|||||||||||||||
种植项目及规模(亩、产值) |
|
|||||||||||||||||
养殖项目及规模(数量、产值) |
|
|||||||||||||||||
加工业项目及规模(产值) |
|
|||||||||||||||||
用工总人数 |
人 |
其中安置残疾人数 |
人 |
|||||||||||||||
残疾人日均工资 |
元 |
残疾人用工总天数 |
天 |
|||||||||||||||
总 投 入 |
万元 |
年产值 |
万元 |
帮扶残疾人户数 |
户 |
|||||||||||||
申请理由 |
|
|||||||||||||||||
乡镇(街 道)政府 核实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
区县(自治县)残联 审核意见 |
公示 情况 |
|
||||||||||||||||
审核情况
|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2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安置帮扶残疾人花名册
(2016年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 别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家庭住址 |
辐射带 动形式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1.辐射带动形式分为:固定用工、临时用工、分散帮扶等。2.本表由各区县(自治县)留存备查。
填表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重庆市农村残疾人种养业大户创业就业扶持补助情况汇总表
(2016年度)
区县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残疾类别等级 |
残疾人证号 |
扶持项目 及规模 |
总投入(万元) |
年产值 (万元) |
安置残疾人(人) |
辐射带动残疾人(户) |
扶持 资金 (万元) |
联系电话 |
||
总数 |
其中固定用工 |
临时用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残联教就部。
分管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残联办公室
2016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