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残联发〔2017〕15号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2017年綦江区贫困残疾人大学生
入学和生活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残联:
《2017年綦江区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入学和生活资助办法》已经区残联党组、理事会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綦江区贫困残疾人大学生
入学和生活资助办法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时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5〕19号)文件意见,开展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我会为保障全区贫困残疾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确保贫困残疾大学生能够进入大学顺利完成学业,不因贫困而辍学,特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重庆市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残联发〔2013〕73号)和市扶贫办、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九部门《关于统筹做好农村建档贫困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渝扶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资助办法。
一、资助对象
(一)在2017年当年通过国家统一招考考入全日制高校并要入学就读的重庆綦江籍贫困残疾高职生、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
(二)2012年及以来已入学的在校就读的全日制高校的重庆綦江籍贫困残疾高职生、专科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
二、资助标准
(一)对当年新入学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实施一次性入学资助,资助标准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人6000元,专科生和高职生每人5000元。
(二)对在校就读的2012年及以来入学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当年已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的除外)实施生活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三、资助条件
(一)重庆市綦江区户籍;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三)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新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或已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教育的残疾大学生;
(四)家庭经济贫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贫困线或属低保户并持有低保证的以及具备其他特殊困难依据的;贫困残疾大学生主要指在“重庆市贫困农户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大学生(含2015年和2016年已脱贫还留在库中的人员)和“民政低保”系统中的低保家庭残疾人大学生;
(五)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镇残联提出申请。
(二)初审填表。街镇残联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填报“重庆市綦江区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申请表”(附件1)1式2份,并附上相关印证材料,在8月25日前汇总“重庆市綦江区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花名册”(附件2)和每位完整的申报资料交区残联就业服务所审核(原则不能重复申报和享受其他部门的资助)。
(三)复核审批。区残联对上报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资料对照本资助办法进行复核审批,确定资助人员和金额,并将复核审批的资助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残联。
(四)兑现资助。区残联财务管理科根据复核审批结果,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和资金直接打款到资助对象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申请材料
1.重庆市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主页、增减页、本人页复印在一张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4.入学通知书(入学资助)或学生在校证明(生活资助);
5.家庭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资料、其他特殊贫困证明(村社、居委会盖章原件)等至少一种;
6.近期1寸照片2张;
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需注明账号姓名、开户银行名称及分理处)。
材料中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入学通知书、低保证、建档立卡贫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街镇残联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将原件退回本人;学生在校证明和其他特殊贫困证明报送盖有鲜章原件。
六、工作要求
1.按时报送。各街镇残联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在本辖区内宣传本资助政策,筛查动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大学生及时提供资料进行申请,按本资助办法规定时间报送区残联审批,逾期未报送视为无资助对象。
2.跟踪督查。各街镇残联要按本资助办法条件,如实报送申报资料,不能弄虚作假,区残联将对每年资助对象进行跟踪督查,督查资助对象是否入学就读和在校就读、是否符合贫困条件等。
附件:1.綦江区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申请表
2.綦江区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花名册
附件1
綦江区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申请表
(2017年度)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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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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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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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 1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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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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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其他残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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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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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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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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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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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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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研究生□ 本科□专 科□ 高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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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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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年 |
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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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类型 |
□属低保户 □属原建卡贫困户 □属新增建卡贫困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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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理由 |
申请资助类型 |
入学救助□ 生活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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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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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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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残联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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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残联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请在符合条件的“□”内打“√”。
附件2
綦江区贫困残疾大学生入学和生活救助花名册(此表另以电子表格形式下发为准)
(2017年度)
填表单位: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残疾 类别 等级 |
户口类型 |
学历 |
救助形式 |
家庭住址 |
就读院校及专业 |
残疾人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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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农业 |
农 业 |
研究生 |
本 科 |
专 科 |
高职 |
入学 |
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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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户口类型、学历和救助形式在选项栏打“√”。
2.此表随每位“申请表”及相关印证资料同时上报区残联就业服务所。
重庆市綦江区残联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