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审批服务指南
政策文号:    单位:    日期:2018-09-18

*1.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

*2.受理机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窗口

*3.收费依据及标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9〕442号)

*4.申请材料:《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审批表》原件;书面申请原件;安全承诺书原件;施工范围示意图、交通及施工组织方案复印件;施工设计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施工期间管道保护方案及安全承诺,保证地下管网的正常运行(仅适用于涉及影响市政结构设施安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资料及城市管理部门组织(仅适用于涉及影响市政结构设施安全的)。

*5.办理流程: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綦江区行政审批中心城市管理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申请合条件或不在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审查(由区城管理局审批科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查察,符合要求的报分管领导批示)→决定(符合要求的经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制作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道路挖掘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持有效证件窗口领取决定结果,办结

*6.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咨询电话:023-48602724

*8.监督投诉电话:023-48652115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225141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