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服务收费减(免)规定
*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2.享受对象:经济困难或有特殊困难的公证申请人。
*3.补助标准:酌情减免(八十岁以上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免费)。
4.提交的证据资料:镇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金额较小的可由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低保证明、残疾证、病历等证明。
*5.资金来源:无
*6.执行时间:2017年1月1日
*7.办理程序:“三环节、三步骤”
三环节:申请、初审、审批
三步骤:申请受理→公证员初审提出减(免)建议→负责人审批。
*8.实施单位:重庆市綦江公证处
*9.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綦江区公证处 023-4865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