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资助政策
政策文号:〔〕号    单位:    日期:2020-02-02

 

关于非寄宿的建卡贫困户学生的资助政策

 

1.政策依据:渝教财发〔20201

2.享受对象: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建卡贫困户学生。

3.补助标准:2020年春期起,小学生1200/年,初中生1400/年。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市级财政、区财政

5.执行时间:2020年春期开始

6.办理程序:“三环节、七步骤”

三环节:申请、审核、审批

七步骤:学生申请受理学校核实→一次公示区资助中心审核→学校二次公示→区资助中心统计上报→财政资金拨付给学校

7.实施单位:区教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教委  023-4866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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