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解决就地“农转城”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发〔2019〕16号)的精神,结合市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现就切实解决我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准就地“农转城”贫困户危房现状
就地“农转城”贫困户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现居住房屋是其唯一住房,且住房属于C级或者D级危房的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各街镇必须严格按照C、D级危房鉴定标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对就地“农转城”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鉴定,并填报《綦江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于2019年9月5日前完成核实鉴定工作。
二、切实解决就地“农转城”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就地“农转城”贫困户住房属于C级危房的,采用除险加固方式解决,房屋改造补助标准0.75万元/户。就地“农转城”贫困户住房属于D级危房的,主要采用租房方式解决,租房补贴按照城镇廉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执行;愿意入住敬老院的,租房补贴按5:5比例补贴给敬老院和个人;各街镇要全面清理闲置学校、村办公室等闲置公房,处理好产权划转等问题,及时组织工匠维修完善,确保达到居住功能,为当地贫困户就近租房提供房源。对于住房十分危险、本社及本村无房可租的特殊困难户,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为消除原有危房隐患,如就地“农转城”贫困户自愿拆除原D级危房的,按实际建筑面积给予拆除房屋残值补助。原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标准为2000元/户;原建筑面积在40~60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户;原建筑面积在60~80平方米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户;原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户。
三、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请各街镇务必精心组织排查,确保再次核实鉴定数据准确可靠,并于9月5日前将《綦江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危房情况汇总表》报区住房城乡建委汇总。同时,建立完善本辖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C、D级危房管理台账。
(二)制定方案。9月15日前,各街镇要结合摸底情况和就地“农转城”贫困户意愿,制定本辖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危房解决方案,方案要尽可能细致到户,具有可操作性。
(三)全面攻坚。10月底前,基本完成C级危房除险加固;基本完成租房协议签订和入住;11月底前完成经就地“农转城”贫困户同意的D级危房拆除,各街镇每月按期上报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1. 綦江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2. 綦江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危房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19年8月19日
附件1:
綦江区就地“农转城”贫困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镇(街道) 村(居委)
房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贫困户类型 □“农转城”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农转城”低保户
是否为残疾人家庭 □是 □否
鉴定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房屋用途 □住宅 □其他 是否唯一住房 □是 □否
房屋面积 ㎡ 建成时间 年
规模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共 层
结构形式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木结构 □夯土结构
□土坯结构 其他( )
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完好 b轻微 c中等 d严重
1、场地安全程度 ( )
2、地基基础 ( )
3、房屋整体倾斜 ( )
4、上部承重结构 ( )
5、围护结构 ( )
房屋综合评定
评定等级 □A级 □B级 □C级 □D级
处理建议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
鉴定人员
(签字)
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房屋A级、B级为房屋安全、C级、D级视为房屋为危房;2、C级危房必须修缮加固,D级危房原则上应拆除重建。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