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古剑山景区观光车票价的通知
綦发改价〔2020〕18号
重庆南州旅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古剑山景区观光车票价的请示》(綦旅司文〔2020〕4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重庆市物价局等八部门《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浏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渝价〔2008〕301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古剑山旅游景区电瓶车票价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标准
(一)北门会所→观自在 每人每票30元;
(二)北门会所→拂尘轩 每人每票20元;
(三)拂尘轩→观自在 每人每票10元;
(四)北门会所→鉴山国际生态运动公园 每人每票10元;
(五)观自在→山顶广场 每人每票10元;
(六)通票:每人每票60元,此票购买当天有效,游客可凭此票在规定站点随时上下车。
二、相关规定
(一)景区内电瓶车票价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实行游客自愿选择购买原则,不得与门票捆绑销售。
(二)你公司应按照明码标准的规定,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电瓶车票价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
(三)本通知从下文之日起执行,原綦发改价〔2015〕51号文件同时作废。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