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贫困户元旦、春节补助
1.政策依据:綦江民法〔2017〕2号
2.享受对象:农村建卡贫困户(不含建卡贫困户中调整为一般农户的贫困户)
3资助名额:14408人
4.补助标准:每人50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市扶贫办
6.执行时间:2017年1月22日
7.办理程序: 由民政局通过直接支付方式拨付到各街镇财政所,由街镇负责组织人员开展入户走访慰问,以现金方式发放慰问金
8.实施单位:各街镇
9.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 区民政 023-4867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