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残联发〔2022〕14号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2年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工作的通 知
各镇(街道)残联,区精神卫生中心:
根据全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全市康复工作任务,现将我区2022年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要求
(一)有住院救助需求、没有纳入日间照料、寄宿制托养的綦江区(不含万盛经开区)持证精神残疾人;
(二)由相关区级部门认定的困难残疾人。
二、救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全年精神残疾康复住院个人自费部分给予据实补助,补助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元。费用由区残联与区精神卫生中心直接结算。
三、救助机构
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
四、申报资料
(一)《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加收监护人身份证及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
(三)困难残疾人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各街镇残联按要求确定好救助人员,将救助人员申报资料纸质件交区残联601办公室。
(二)区精神卫生中心为接受救助的残疾人开展康复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救助管理工作,严格审批流程,做好救助人员的登记。不在救助名单里的人员或是没有按时交申报资料的人员一律不予纳入救助范围。
(二)区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做好救助情况登记,完善《服务手册》中的“康复服务记录”,年底凭救助资金申请、救助名单、救助资金明细表、康复服务记录复印件结账。
区残联联系人:苟春梅 18580459297
区精神卫生中心联系人:刘 彦 18883399628
附件:1.2022年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名额分配表
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2022年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名额分配表
街 镇 |
名额分配 |
救助限额标准 |
备注 |
古南街道 |
2 |
0.4万/人 |
|
文龙街道 |
1 |
0.4万/人 |
|
三江街道 |
4 |
0.4万/人 |
|
新盛街道 |
1 |
0.4万/人 |
|
通惠街道 |
1 |
0.4万/人 |
|
石角镇 |
4 |
0.4万/人 |
|
东溪镇 |
4 |
0.4万/人 |
|
赶水镇 |
4 |
0.4万/人 |
|
打通镇 |
1 |
0.4万/人 |
|
石壕镇 |
4 |
0.4万/人 |
|
永新镇 |
3 |
0.4万/人 |
|
三角镇 |
3 |
0.4万/人 |
|
隆盛镇 |
3 |
0.4万/人 |
|
郭扶镇 |
3 |
0.4万/人 |
|
篆塘镇 |
1 |
0.4万/人 |
|
丁山镇 |
1 |
0.4万/人 |
|
安稳镇 |
2 |
0.4万/人 |
|
扶欢镇 |
1 |
0.4万/人 |
|
永城镇 |
2 |
0.4万/人 |
|
中峰镇 |
2 |
0.4万/人 |
|
横山镇 |
2 |
0.4万/人 |
|
合 计 |
49 |
0.4万/人 |
|
(救助名额根据2021年救助情况进行分配)
附件2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 年度)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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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
残疾人证号 (持证必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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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 |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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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 |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未定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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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
监护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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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家庭经济困难 |
户口 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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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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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需求项目 |
持证精神残疾人住院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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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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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委会 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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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残联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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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残联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 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经社区康复协调员逐级审核上报至区县(自治县)残联,由区县(自治县)审批并留存。
重庆市綦江区残联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