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周森林屏障项目土地补偿标准
*1.政策依据:綦财发〔2008〕193号
*2.享受对象:凡是县林业局规划用于森林工程城周森林屏障建设且属于二轮承包的耕地。
*3.补助标准:按标准的实测面积每年每亩补偿500斤稻谷,土地补偿按当年市场中等价折算成现金兑现,由街镇与土地承包农户签订森林工程城周屏障造林土地补偿合同,补偿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二轮承包期为止。
*4.资金来源:区级财政
*5.执行时间:2008年
*6.办理程序:“四环节”
四环节:申报、审核、审批、兑现
街镇申报→面积、申请资金审核→拨款至各街镇→街镇兑现土地租金到户
*7.实施单位:中标业主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重庆南洲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023-4860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