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精准脱贫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1. 政策依据:渝扶办发〔2018〕1号;渝扶办发〔2018〕8号;
2. 享受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3. 补助标准:100元/人.年
4.资金来源:2018提前批扶贫专项资金(渝扶办发﹝2017﹞132号)
5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6.办理程序:区级报账制
7.实施单位:区农委(扶贫办)、各中标保险公司、各街镇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农委 023-85887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