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政策文号:〔〕号    单位:    日期:2018-11-12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政策依据:渝民发〔2015〕71号、渝民〔2017〕101号、渝民发〔2017〕75号、渝民发〔2018〕3号、綦江府办发〔2015104

*2.享受对象:

具有重庆市綦江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享受特困供养的残疾人除外)

*3.补助标准: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50元。

*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5.执行时间:201571日

*6.办理程序:

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重庆市綦江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

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实施单位:区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民政局  023-4867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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