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政策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17-08-22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政策

 

*1.政策依据:渝民发【2010184号、渝民发【201729号、綦江民发【201793

*2.享受对象:孤儿

*3.补助标准: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地方财政

*5.执行时间:201711

*6.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 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 镇(街道)初审  区民政局审批。由孤儿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负责发放资金。

*7.实施单位:区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民政局  023-48670271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224486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