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民发〔2019〕27号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转发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19〕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文件要求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綦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3月4日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调整重庆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渝民发〔2019〕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二、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三、调整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月30日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发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