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綦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文号:綦建委〔2019〕40号    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日期:2019-04-02
发放标准
农村C级危房改造按照0.75万元/户标准补助;农村D级危房(含无房户)改造按照3.5万元/户标准补助
发放对象
建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户
领取方式
各街镇需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完善好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档案资料(含照片、施工合同、支出发票等),并组织镇村干部逐村逐户实地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将档案资料报送至区城乡建委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公示、兑付补助资金。
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改造申请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常驻农村的我区农业户籍农户,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贫困群众,由本人向所在村(居)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本。

(二)对象审核

1.村级评议。村委会汇总危房改造申请名单后,按照“两最一控”(“两最”:对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优先进行改造,“一控”: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委会逐一对危房改造申请人是否符合CD级危房改造对象要求进行集体讨论,并形成会议纪要,结合当年街镇下达到村的危房改造指标,按申请人所得票数从高到低在村办公室公示栏和改造对象所在社的醒目地方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申报改造人员、候补改造人员、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和举报电话。经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将公示表、会议纪要及改造申请人详细资料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2.镇级审核。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收到各村居危房改造申请并汇总后,根据当年区下达的计划提出拟改造名单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并经镇、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城乡建委确认、备案。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原危房改造名单有变化的或确定的D级危房改造对象户在45日内(从镇、村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之日起计算)未动工的视为自动放弃,村委会需重新在村候补改造人员名单中另行确定改造对象,且按原得票高低逐一申报,街镇按程序报区城乡建委确认、备案。

3.区级备案。各街镇将审核通过的危房改造名单及镇、村会议纪要(复印件)和公示表报区城乡建委,经备案确认后组织实施。


 

 

 

 

 

綦建委〔2019〕40号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綦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

》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基本居住安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綦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

綦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解决农村建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住建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11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危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建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属于以上三类)的危房改造,做到应改尽改,全面清零。

二、补助标准

农村C级危房改造按照0.75万元/户标准补助;农村D级危房(含无房户)改造按照3.5万元/户标准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对象:各街镇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和“区级备案”程序,公示、核实、落实拟纳入改造的农村建卡贫困户等4类对象户。

(二)组织实施:改造对象名单经区城乡建委确认、备案后,各街镇即可按照农村CD级危房改造建设的要求全面组织实施改造。2019630日前完成建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20191030日前完成所有贫困对象的危房改造。    

(三)检查验收:危房验收工作按照“改造一批、验收一批、拨付一批”要求,我委将及时组织验收。各街镇需及时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完善好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档案资料(含照片、施工合同、支出发票等),并组织镇村干部逐村逐户实地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将档案资料报送至区城乡建委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公示、兑付补助资金。

四、改造要求

(一)农村C级危房改造要求

农村C级危房改造方式:一是基础、墙体等排危,要对墙体和屋面的变形裂缝进行处理,如基础不均匀沉降和裂缝还在继续发展的,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对房屋基础的沉降变形处理后,才能对墙体和基础的变形进行处理;二是房屋梁、柱、屋面等排危,要优先对房屋主要承重结构进行加固处理或者更换;再对檩条、桷条和瓦片等腐烂变形部位彻底更换。

(二)农村D级危房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可采取原址拆除重建、就近另选址新建(含无房户)、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可采取除险加固方式改造。同时,鼓励通过统建农村敬老院(养老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购买农村结构安全的二手房等方式,租房的可按照《綦江区农村扶贫对象租房补贴暂行办法》适度引导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采用租赁房屋的方式,解决特殊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确保满足群众住房保障多样性需求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2.规模控制:拆除重建房屋(含无房户新建)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生活功能前提下,原则上1~3人户控制40~60平方米以内(不含畜禽圈舍和生产用房),3人以上按人均18平方米左右控制,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3.保障条件:改造后的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和结构安全的要求,具备人畜分离、有卫生厕所、厨房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4.建设方式:一是自主修建对于家中有劳力且愿意自主修建的,采取分散或集中自建方式改造,以节省建设成本,减轻贫困户负担。二是村社帮建对于年迈疾病、无族亲等缺劳力的贫困户,由村社部协助选择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建筑工匠,全程帮助其改建。三是公司代建贫因户愿意委托当地街镇政府组织实施建设的,由街镇提出建筑工程单方造价(包工包料)或清单报价,在场镇和相关村社醒目位置公示,征得多数建房户认可后,由街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在区内建筑企业中选择12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修建。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今年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关键之年,要实现“四类”贫困对象危房改造应改尽改,动态清零,目前未改造的多是缺资金、缺劳力、选址难、无意愿的问题户,是扶贫攻坚任务的“硬骨头”,各街镇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建议街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明确危改包村任务,驻村第一书记、村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分别落实帮扶对象。同时,将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纳入今年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占分比例,完不成任务的,扣年度综合目标奖,更不能评先评优。做到任务到人、压力共担。

(二)严格改造程序。各街镇应严格按照《綦江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细则》明确的申报程序、改造要求、验收程序、档案管理、资金管理等规定执行,落实好“个人申请”“村级评议公示”“镇级审核公示”和“区级备案”程序,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在实施改造的同时,完善好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的图片和档案资料,改造完成后,及时组织镇村干部逐村逐户实地检查验收,初验合格后,将档案资料报送至区城乡建委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公示、兑付补助资金。

(三)加强指导管理。各街镇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环办(科)要收集掌握辖区内工匠情况,并组织有意愿参加危房改造的工匠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綦江区农村D级危房重建通用图》、有关文件及质量安全管理常识,未经培训的工匠,原则上不得从事危房改造工作。农户危房改造后的风貌,在资金许可条件下,应参照巴渝民居风格进行处理,外墙颜色可选择白灰、米黄、姜黄或砖红色4种之一,原则上一个村风貌应大致相同。

(四)定期督促检查。各街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度至少应召集研究解决一次危改推进问题;街镇分管领导每应逐村过问一次工作进展,每到重点村和难点村实地走访查看一次;包户干部每与危改户应沟通协商一次,协助危改户做好选址、建材及资金筹备、手续办理、工匠衔接等相关工作。区督查组对危房改造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措施不落实、群众反映多、领导不重视的街镇将给予通报,并扣减年度考核目标分。

请各街镇抓紧行动,确保全面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附件:綦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附件:

綦江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表

序号

街镇

2019年

农村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新增建卡贫困户

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卡贫困户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C级

D级

1

古南街道

0

7

0

0

0

0

0

2

0

5

2

文龙街道

6

32

3

18

3

7

0

7

0

0

3

三江街道

1

37

1

25

0

8

0

1

0

3

4

石角镇

37

85

22

32

9

27

5

15

1

11

5

东溪镇

8

55

4

26

0

10

1

14

3

5

6

赶水镇

0

74

0

20

0

6

0

28

0

20

7

打通镇

0

21

0

6

0

0

0

9

0

6

8

石壕镇

14

71

2

28

1

4

0

1

11

38

9

安稳镇

2

3

2

2

0

0

0

0

0

1

10

永新镇

38

203

24

79

6

56

1

47

7

21

11

三角镇

5

39

4

23

0

4

1

10

0

2

12

隆盛镇

1

15

1

0

0

1

0

9

0

5

13

郭扶镇

10

68

7

28

1

12

1

4

1

24

14

篆塘镇

8

48

4

28

2

13

1

6

1

1

15

丁山镇

1

7

0

1

0

0

0

1

1

5

16

扶欢镇

7

10

2

4

0

6

5

0

0

0

17

永城镇

2

31

1

9

0

18

0

4

1

0

18

新盛镇

0

40

0

27

0

12

0

1

0

0

19

中峰镇

0

8

0

3

0

1

0

3

0

1

20

横山镇

0

7

0

5

0

0

0

2

0

0

小计

140

861

77

364

22

185

15

164

26

148

合计

1001

441

207

179

174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4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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