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政策文号:渝农发〔2012〕101号    单位:    日期:2017-08-15

重庆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

处理补助政策

   1.政策依据:渝农发〔2012101

 2.补助对象:年出栏达到50头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

 3.补助标准:80/头,其中,中央财政承担60元,地方财政承担20元。

 4.资金来源:中央、区级财政资金

 5.执行时间:201161

 6.申报程序:

乡镇确认,填报数据——县级统计,审核把关——市级复核,拨付资金。

 7.实施单位:綦江区农业委员会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綦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023-48612713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委员会    访问次数:5251390  黔ICP备17000427号-3
技术支持: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民生受理监察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编号2013SR089246
任何盗版、仿冒和抄袭本系统的单位或个人,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