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绝育措施奖励
*1.政策依据:綦江府发〔2015〕39号
*2.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农村双女绝育户,夫妇一方采取绝育措施(男扎或女扎)的,女方年满49周岁时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补助标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一次性发放奖励金1000元。
*4.资金来源:生育关怀资金。
*5.执行时间:2015年11月25日。
*6.办理程序:向村(居)委员会提起申请→村(居)委员会(受理)→卫生健康(科)办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区卫生健康委进行复审→报财政发放。
*7.实施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卫生健康委:85895071;各(街)镇卫生健康(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