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政策
*1.政策依据:渝民发【2010】184号、渝民发【2017】29号、綦江民发【2017】93号
*2.享受对象:孤儿
*3.补助标准:社会福利院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
*4.资金来源:市级财政、地方财政
*5.执行时间:2017年1月1日
*6.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 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 镇(街道)初审 → 区民政局审批。由孤儿户口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负责发放资金。
*7.实施单位:区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民政局 023-4867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