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
1.政策依据:渝办发〔2012〕248号、渝财教〔2016〕126号、渝财教〔2016〕199号
2.享受对象: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补助标准:建卡贫困户子女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4.资金来源:中央、市级财政、区级财政
5.执行时间:2016年9月1日
6.办理程序:“三环节、六步骤”
三环节:申请、审核、审批
六步骤:学生申请受理→班级评议→学校公示→学校初审核→区资助中心审批→资金拨付
7.实施单位:区教委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教委 023-8588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