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学费补助政策
政策文号:〔〕号    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日期:2020-04-03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学费补助政策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20-03-20

1.政策依据:渝教职成201559

2.享受对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3.补助标准:

1)退役一年以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每人每学年7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2)退役两年内参加成人高等教育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4.资金来源:地方财政

5.执行时间:2013年12月1日

6.办理程序: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凭学校提供的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缴费发票,退伍证、身份证、自主就业协议书复印证,由民政局审批后,一年一次按每人每学年7500元标准给予补助;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函授、自考、网络学院等非全日制学校)的,凭学校提供的学籍证明、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缴费发票、招生简章,退伍证、身份证、自主就业协议书复印证,由民政局审批后,一年一次按每人每学年不超过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低于4000元按实际标准补助,高于4000元按4000元标准给予补助)。

7.实施单位: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126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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