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期间生活补助费政策
政策文号:〔〕年号 单位: 日期:2020-03-20
1.政策依据:渝退役军人发〔2019〕13号
2.享受对象: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3.补助标准: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包括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培训,培训期间享受不低于350元/月的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5.执行时间:2019年3月6日
6.办理程序:由指定的承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提供培训名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培训名单发放。
7.实施单位: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126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