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政策
*1.政策依据:渝府发〔2016〕47号、渝民〔2016〕188号
*2.享受对象:
全区失能(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特困人员和16周岁以下特困人员。
*3.补助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4.资金来源:市级补助、地方财政
*5.执行时间:2016年7月1日
*6.办理程序:
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7.实施单位:区民政局
*8.咨询电话及所在部门:区民政局 023-48663383